利津县教育局自动录播系统项目依法废标公告
利津县教育局自动录播系统项目(LJZCT2013-0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该项目废标。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