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CG2014-HW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LCG2014-HW0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多功能教室录播系统设备 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五、供应商资格: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在珠海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机构的工商证明或委托售后服务单位的工商证明及双方合作或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合作单位及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工商注册地为珠海市的,则视为在珠海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供应商如非所投录播主机、服务器、投影机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录播主机、服务器、投影机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交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供评委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要在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警民路1号B栋402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5月14日10:00。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警民路1号B栋402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5月14日10:30。
十、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警民路1号B栋402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
联系人:熊志红 联系人:欧阳灯
电话:0756-8615757 电话:0756-6290786
传真:0756-2633690 传真:0756-629078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警民路1号B栋402 联系地址:珠海金湾区小林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敬业支行
户 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2132 1008 7258 5000 01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