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号:(2013)部门073号】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教育局委托,对校园智能化系统(含综合布线网络设备、中心机房建设)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4年04月25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原文件中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现变更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变更事项二:原文件中: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0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05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答疑文件XFXD2013-XF-G015于2014年04月0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答疑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