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6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购置数字法庭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CCX-2013FSFY0623
三、采购人:房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政通路10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9351968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标准 |
包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数字法庭装备 |
符合行业标准 |
1 |
否 |
六、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7)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4年5月6日起至2014年5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发售价格:500元/份(邮购另加5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由招标公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房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9351968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0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