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广播电视监测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电视信息传输系统、摄像机”货物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购 (2014)06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广播电视监测服务中心“电视信息传输系统、摄像机”
A包:电视信息传输系统 1套,采购预算价:178000元
B包:摄像机 3台,采购预算价:1062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该采购项目分二个包,谈判供应商可以必须全投,也可以分投,但一个包内的设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归德南路21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
地点:在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开标大厅(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八、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企业。具备广播电视设备经营权。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能独立完成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
十、购买谈判文件和谈判时必须携带:
1、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谈判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谈判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中所有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授权书(A包代理授权书,B包为国内总代理商)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保证所购买的设备为正品和售后服务保障。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