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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广播电视监测服务中心“电视信息传输系统、摄像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05-12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广播电视监测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电视信息传输系统、摄像机”货物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购 (2014)0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广播电视监测服务中心电视信息传输系统、摄像机

A包:电视信息传输系统 1套,采购预算价:178000

B包:摄像机 3台,采购预算价:10620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该采购项目分二个包,谈判供应商可以必须全投,也可以分投,但一个包内的设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100(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459日至201452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归德南路21)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4521日上午930     

地点:在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开标大厅(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八、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企业。具备广播电视设备经营权。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能独立完成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

十、购买谈判文件和谈判时必须携带:

1、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谈判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谈判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中所有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授权书(A包代理授权书,B包为国内总代理商)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保证所购买的设备为正品和售后服务保障。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四年五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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