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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文法学院共享数字影视制作实训基地及LED屏项目

2014-05-12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文法学院共享数字影视制作实训基地及LED屏项目(重招部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对其文法学院共享数字影视制作实训基地及LED屏项目(重招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文法学院共享数字影视制作实训基地及LED屏项目重招部分)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3G]10681069号;
招标编号:BJZB2014-015
3、招标内容:体育馆LED屏及摄录设备
4、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5、交货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6、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性要求。
7、招标文件发售:
7.1招标文件201459日起至2014516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在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7.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50元人民币。
7.3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长沙市车站中路华信宾馆2楼会议室(今朝宾馆旁)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8:00-9:00递交至上述开标地点,投标代表签到,逾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12、质疑和投诉
 12.1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2投标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址:长沙市香樟路
系人:夏冠辉
联系电话:0731-828049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车站中路凯旋国际B2901/长沙火车站对面
电话:0731-82288511  82288510(财务)传真:0731-82288512
人:王明秋   唐捷杰(财务)
邮箱:2442700392@qq.com
招标文件款、中标服务费结算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高建支行
帐    号:800010983209017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高建支行
帐    号:8001258556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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