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汾湖水利管理服务站会议桌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标号:
采购项目类别:家具类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询价通知书
SZWY2014-WJ-X-006询价采购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汾湖水利管理服务站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会议桌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非进口产品)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1、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 品名 | 规 格 | 颜色 | 单位 | 数 量 | 材 质 |
1 | 升降系统会议桌 | 6500*1800*760mm | 待定 | 张 | 1 | 1.基材:采用E1级环保高密度纤维板,面贴0.8mm优质胡桃木皮,经过防虫、防腐等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符合国家环保2.实木封边,全自动封边机完成,经抛光打磨、修色。3.胶水:采用优质环保热熔胶,甲醛释放量符合国际标准。4.油漆:采用环保聚脂漆。做到真正的“五底三面”工艺(即五道底漆三道面漆),达到国际环保标准。5.五金件:采用知名品牌,符合QB/T2189-1995标准要求,承载力强,承重达到45公斤以上,三合一连接件,承受800N拉力以上。含3台升降器 |
2 | 会议椅 | 700*550*1150mm | 黑色 | 把 | 18 | 选用优质环保头层小牛皮包面;内部采用优质环保定型压缩海绵,密度达35号标准,圆润厚实、弹性好,确保不会出现弹不起现象 |
3 | 沙发 | 1700*800*800mm | 黑色 | 6 | 选用优质环保牛皮包面;内部采用优质环保定型压缩海绵,密度达35号标准,圆润厚实、弹性好,确保不会出现弹不起现象、;优质东北落叶松实木沙发框架,均经防腐、防虫处理。 | |
4 | 茶几 | 600*600*450mm | 待定 | 把 | 4 | 1.基材:采用E1级环保高密度纤维板,面贴0.8mm优质胡桃木皮,经过防虫、防腐等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符合国家环保2.实木封边,全自动封边机完成,经抛光打磨、修色。3.胶水:采用优质环保热熔胶,甲醛释放量符合国际标准。4.油漆:采用环保聚脂漆。做到真正的“五底三面”工艺(即五道底漆三道面漆),达到国际环保标准。 |
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如需图片凭营业执照到招标公司领取;
二、技术、质量、服务、安装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成交单位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资质材料的原件资料以备同复印件资料核对。
5、递交询价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登记)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不提供身份证原件(或不登记、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相符合的)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标书。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讯实施办法(试行)》;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5、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商或本项目授权;
6、询价货物的彩图、产品结构图及平面布置效果图;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被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7、注明交货使用日期:自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8、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9、报价承诺的相关格式如下:
我公司承诺: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d.报价承诺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日 期:
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未能如实提供的视为无效标。
四、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4.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所投产品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4.2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供应商两家及两家以上时,由评审小组根据技术质量优劣情况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4.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五、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递交时间、地点为:2014年5月20日9:30-10:00(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开标时间为:2004年5月20日10:00。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六、综合说明:
6.1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6.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4 询价保证金:400元询价保证金并将汇款单据列入报价文件中,(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要求缴纳至指定账户, 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16:00时,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到帐的报价书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1347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
6.5退回保证金方式:请提供账号、开户号、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便于退回保证金。
6.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次采购预算为:10万元
8.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9.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即生效。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10. 联系及监督:
10.1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5305011/13451500373传真: 0512-65303181联系人:朱敏 。
10.2.采购(甲方)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汾湖水利管理服务站 联系人:吴站长 电话:13913738989
10.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2
11.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
12. 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1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14.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15.交货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汾湖水利管理服务站。
16.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供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调换,同时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7.质量与检验:货物验收只能在全部货物到达安装地点后才可进行,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8.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产品合格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19.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20.验收期限:货到后3天内
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设备到场, 安装到位,调试正常,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由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2.质保及售后服务: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解决采购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特殊配件更换除外)。
23.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4.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