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第十中学委托,对申报的校园监控设备项目实行询价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LHCG2014-16
三、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十中学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9-87614012,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枪机硬盘、显示器、线材等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供应商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枪机、线材等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
报名领取询价通知书时请携带以上1-4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3日至 2014年 5月16日时止(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莲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10时前
2、开标时间:2014年5月16日下午10时整
3、开标地点: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