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4.投标人针对本次投标提供的以下产品:液晶显示器,必须为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
公示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的相关内容可直接填写《采购文件质疑书》,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我中心。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经我中心审核备案后正式发放招标文件。经备案后的供应商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我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时 间: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30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服务区)
方 式:带备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自备U盘):
1. 《营业执照副本》。
售 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757-82345019 传真:0757-82345022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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