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4---玉东041 |
项目名称: |
玉林市文化艺术中心(歌剧院与会议中心)装修工程 |
招 标 人: |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封皓瀚 |
联系电话: |
0775-2337811 |
代理招标人: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
代理人地址: |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 |
代理联系人: |
李 翠 |
联系电话: |
0771-2025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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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玉东新区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4、建筑面积:19933平方米。
5、结构:框架结构。
6、道路:路长米;路宽米。
7、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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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3200 |
建设地点: |
玉林市玉东新区二环路东侧,商务大厦南侧 |
资质要求: |
详见附注 |
标书购买时间 |
从2014-5-15至2014-5-21 |
标书购买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二号楼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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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其中一种资质:①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③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招标或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的招标项目除外)。1.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已出售的招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接受退回。
2.3、图纸押金XXX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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