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仙居县道路监控四期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监控系统四期项目投资合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本项工程货物、服务的厂商及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WZXJJCJK-106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仙居县道路监控四期系统。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为该项目的投资合作单位,合作期为项目正式投入使用起5年,项目合作期(5年)系统运行管理费用(包括51条光纤使用费、四期系统建设资金占用成本、税金、利润、风险及其它一切费用)预算金额约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合作单位投入,并按技术要求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电信、广电光纤租用的资格运营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设计能力;
3.通信运营商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无经相关部门处理过的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纪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中标(成交)的候选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仙居县范围内供应商到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省内其他地区供应商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注册)。请中标(成交)的候选供应商中标(成交)后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zjzfcg.gov.cn)进行登记注册。
否则采购组织机构可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6、满足上述投标资格中第1点要求的资料(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简介。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必要时须按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不予接受。)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 年 5月 14日至 2014年 5月 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2、发售地点:仙居县永安街216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户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 6月 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三楼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 6月 4日9时00分在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三楼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允许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查验。)在开标会上提交以证明其身份。
1、采购单位: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点:仙居县环城西路228号
联 系 人:陈志明 联系电话:0576-89373632
2、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仙居县永安街216号四楼
联 系 人:王洁锋
联系电话:18868761468 0576-87668998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仙居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6-87720209
附件:1、招标文件;2、投标报名表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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