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西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电视台采播设备项目(固(西)交易采招[2014]30号 NXWX-2014-(采)29)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西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电视台采播设备项目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Ⅰ |
高清卡式专业摄像机 |
4 |
具体型号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摄像机电池(备用) |
4 |
||
8 |
|||
专用读卡器 |
2 |
||
三角架 |
2 |
||
录音笔 |
1 |
||
2 |
|||
高标清非线性编辑工作占 |
1 |
||
非编操控台 |
2 |
||
1 |
|||
台式电脑 |
5 |
||
户外音柱 |
4 |
||
音柱电缆 |
1 |
||
功率放大器 |
1 |
||
前置放大器 |
1 |
||
数字广播录编储播监管一体化网络系统自动播出工作站 |
1 |
||
广播自动播出控制仪 |
1 |
||
调音台 |
1 |
||
万向房话筒支架 |
1 |
||
录音话筒 |
1 |
||
2 |
|||
音频切换器 |
1 |
||
广播监听设备 |
1 |
||
1 |
2.项目编号
2.1采购文件编号:固(西)交易采招[2014]30号
2.2委托代理编号:NXWX-2014-(采)29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上述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4.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
4.2 报名时间:
4.3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的节日放假的日子,如元旦、春节等,周六、周日不属于节假日,是公休日。节假日顺延是指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遇到节假日的,节假日不在期限中计算;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最后一天为公休日的,以公休日的次日为最后一天。
5.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
5.2 获取地点:固原市公共交易中心中介机构报名办公室
5.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发投标人指定邮箱)
5.4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出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时间: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20000.00 元。
7.2 缴纳方式及时间:原则上供应商必须以公司名义或个人名义以电汇方式于2014年6月8日前提缴,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开户行名称、地址及投标人姓名(名称),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以个人名义缴纳或以公司名义缴纳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不予受理。
单位名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4001600300052500635
开户行:建行宁夏固新区支行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会田 18195416998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 韬 马立斌 15809592094 13995040927
座机:0951-5155668
邮 箱:nxwxzb@126.com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