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平安右玉”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 ZFHW140623201405190010-01-01
一、招标条件
右玉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受右玉县公安局委托,现就右玉县“平安右玉”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右玉县辖区“平安右玉”智能视频监控所需道路卡口设备、电子警察设备、道路监控、指挥中心及审讯室建设
三、项目预算资金 : 总投资2848万元,其中系统工程2563万元;网络租用系统运行年维护费28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为保证投标产品质量,要求视频监控生产厂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要求所选用的监控摄像机、卡口摄像机、电子警察摄像机、存储设备、联网共享平台为同一品牌。为了保证卡口系统的缉查布控接入,要求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数据上传规范》。
(4)为保证项目后续的完善技术支持和维护,要求视频监控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40亿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且在山西省内有独立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服务团队不得少于50人(提供社保证明)。
(5)提供摄像机、存储设备、大屏综合管理系统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原厂商公章);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6)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壹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7)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以备评委查验。
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北京时间)在右玉县财政局五楼509室报名。报名时需出具正规投标企业单位介绍信或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第四项第(6)条规定的资质原件和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右玉县财政局五楼509室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 00,投标文件递交至右玉县财政局五楼5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公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右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右玉县公安局 联系人 : 胡强 联系电话 : 0349-8020230
集中采购机构 : 右玉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
地址 : 右玉县财政局五楼509室 联系人 : 赵旭东 王伟 曹佳翔
电话 : 0349-8035458 传真 : 0349-8035469
二0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