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县城关第三小学委托,对笔记本电脑、教学用多媒体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4年5月19日发布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文件; 一、采购邀请”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县梅林镇赣新大道107号)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27日下午15:00,开标地点: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2014年5月27日上午11:00前,以转帐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58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第一章、采购文件; 一、采购邀请”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县梅林镇赣新大道107号)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28日下午15:30,开标地点: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2014年5月28日上午11:00前,以转帐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58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