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1
项目名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航空服务专业部礼堂舞台灯光音响系统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4-BJ1128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2391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航空服务专业部礼堂舞台灯光音响系统改造政府采购
授权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螺纹透镜聚光灯 |
台 |
6 |
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2 |
天幕灯 |
台 |
7 |
|
3 |
数字调光台 |
台 |
1 |
|
4 |
数字调光器 |
台 |
4 |
|
5 |
主扩音箱 |
只 |
4 |
|
6 |
超低音箱 |
只 |
2 |
|
7 |
返送音箱 |
只 |
2 |
|
8 |
辅助音箱 |
只 |
4 |
|
9 |
主扩功放 |
台 |
2 |
|
10 |
超低功放 |
台 |
2 |
|
11 |
返送功放 |
台 |
1 |
|
12 |
辅助功放 |
台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38.891869万元(批复:XM-000011620814041000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目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不可以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
(8)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详见授权清单)。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4年6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瑞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