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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技工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4-05-22 来源:湖南张家界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技工学校的委托,对张家界市技工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14)126
二、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4)075
三、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技工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所需设备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或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验收完毕。
六、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6.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6.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1.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1.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1.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1.5投标人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1、若当地社保机关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社保缴费凭证原件;2、复印件加盖的法人公章均要求为原始印章,所盖法人公章为复印或扫描后彩色打印的无效。
6.2特定资格条件:a、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工信部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b、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省级办事处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以采购清单要求为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6.2.1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2.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2.3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省级办事处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处于有效期内;2、复印件加盖的法人公章均要求为原始印章,所盖法人公章为复印或扫描后彩色打印的无效。
6.3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根据[张检会](2010)1号文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慈利县检察院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慈利县检察院进行查询。
投标人需派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慈利县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书面结果及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于201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每日上午0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古庸路556号金领国际大厦6楼607室<招标七部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8:30-9:30时。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慈利县财政局五楼评标室。
十一、本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咨询事宜可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张家界市技工学校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07440968          
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军
 电 话:0744-8381538(传真) 18974493988
十三、保证金账户:
户 名: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账 号:943005010000148159
 
行政监督:慈利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44-322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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