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 联系方式:0535-6297192
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 联系方式:0535-6297675
采购人: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23号 联系方式:0535-6789935
采购人: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 联系方式:0535-678979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 联系方式:0535-667763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烟台市公安局视频会议改造工程、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机房建设、烟台市信访局视频会议二期建设、市府办应急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烟政采[环宇]货物2014-012号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烟台市公安局视频会议改造工程、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机房建设、烟台市信访局视频会议二期建设、市府办应急平台建设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的相关服务;交货期:自签订合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划分为四个包。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视频会议改造工程采购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包括视频会议高清MCU、视频会议高清终端和高清混合矩阵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 |
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机房建设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包括传输设备、网络交换机、语音交换机的授权书原件)。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Q信令中继板的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
烟台市信访局视频会议二期及网上平台系统采购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包括MCU硬件、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桌面软件终端、摄像机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 |
市府办应急平台建设项目 |
一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语音交换机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6日17:00时止 方式:购买 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6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 2014年6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政府采购大厅(附楼东门)
九、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丁磊(第一包)、刘群(第二包)、乔艳峰(第三包)、陈伟波(第四包) 采购代理机构:王艺瑾
十、其他: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到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登记备查,传真电话0535-6260808、财务电话0535-6262836、邮箱2008_1356@163.com,开户行:烟台银行国贸大厦支行;账号:01541120100057884。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