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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4-05-29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1.2 招标编号:XCZB02- 1405111

1.3 工程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1.4 招标范围: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高清显示屏及音响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等

1.5 供货期:30日历天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质量目标:合格

1.8 项目预算:8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2.2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在注册经营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报名时须持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必须持有厂家授权文件(原件);

2.3 投标人业绩:自200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已完成过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

2.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所有器材为全新,供应商参投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2.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高新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6根据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本公告第2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另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项目类似业绩1份、高新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两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14年 5 29日至2014年 6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

3.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

3.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套,售后不退。

4文件发售信息:

4.1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3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楼开标室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海先生

电 话 :0371-56988661

  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琰   陈乐

  址: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

  话:0371-63979883        箱:hnxc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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