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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4-06-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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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G14GK-A0104-013
招标人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及电话:程若愚(010-65194784)
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5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14年5月30日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前:“2014年6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更正后:第01包、第02包不变
       第03包延至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第14页 “第二类:商务及资格证明文件、第03包” 第3条
更正前:投标人须提供与3G/4G单警数字化装备管理控制系统中软件主体功能要求相符的自有软件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自有视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更正后:投标人须提供与3G/4G单警数字化装备管理控制系统中软件主体功能要求相符的自有软件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
三、招标文件第19页 “17.投标样品的递交(限于第01包和第03包)”第17.3条
更正前:投标人将送检的样品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按时送达,逾时送达不予接受。样品应于2014年6月11日(北京时间)当日上午9:30之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到开标现场。
更正后:投标人将送检的样品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按时送达,逾时送达不予接受。01包样品应于2014年6月11日(北京时间)当日上午9:30之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到开标现场。03包样品(招标所需的四类产品)应于2014年6月13日(北京时间)当日上午9:30之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到开标现场,样品递交须同时附有样品产品的正规说明书。
四、招标文件第97页 
更正前:
 
预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通知时间,向招标人进行系统配合终端的全套实物及功能演示。演示中如有与投标响应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则认定为虚假应标,该中标人排名无效。
更正后:
删除
五、招标文件第103页
更正前:
更正后:
六、招标文件第103页 
更正前:
 
更正后:
装备在384kbs的常规无线网络覆盖时,传输D1画质图像延迟不大于1秒。(以省级(含)以上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为准。)
七、招标文件第110页 
更正前:
对讲型单警数字化装备(最高2分)、图传型单警数字化装备(最高2分)两种产品的成功案例: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投产品在海关缉私部门具有销售、应用业绩(含与投标产品同品牌的系列前期类型产品业绩)。提供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每个项目业绩得1分,每种产品案例最高得2分。
更正后:
对讲型单警数字化装备(最高2分)、图传型单警数字化装备(最高2分)两种产品的成功案例: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投产品在国内公安(含海关缉私部门)、检察、法院系统具有销售、应用业绩(含与投标产品同品牌的系列前期类型产品业绩)。提供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每个项目业绩得1分,每种产品案例最高得2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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