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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3#地块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4-06-04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3#地块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4164 (发布时间:2014-06-04)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丰区块拆迁安置居住3#地块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1】19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长丰村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5365平方米,建造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209018.71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剪力墙

  项目总投资:158046(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87.8333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本智能化项目施工图所包括内容(具体详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一人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广达软件生成的电子评标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樟溪北路166号

  联系人:凌峰

  电话:0574-87428208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联系人:胡孙杰

  电话:0574-87321998

  传真:0574-873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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