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襄阳广播电视台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拟就:襄阳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录设备及摄像机摇臂承托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DHZC-2014-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襄阳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录设备、摄像机摇臂承托设备。
三、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内容及要求分报一个或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清摄像机八台;轻型三角架八只;32G储存卡八块;备用电池八块;摄像包八个;采访话筒八个。(本标段拦标价三十二万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重型摄像机摇臂及配套轨道一套;轻型摄像机摇臂承托设备一套。(本标段拦标价三十一万元人民币)。
详细技术参数请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十日内。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资本运作良好,无信誉不良记录,能够独立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货物内容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广播级摄录编系统集成经验,须提供近三年内独立完成的省市级电台以上的广播级摄录设备项目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核心设备摄像机部分)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书;投标人为货物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经销商针对此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和针对此项目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标段)1、投标人系资本运作良好,无信誉不良记录,能够独立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系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广播电视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近三年内独立完成的广电系统项目类似业绩。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请申请人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樊城区建设路12号长源大厦A座1301室)报名;每标段报名费200元(含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a、法人营业执照;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c、委托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的产品销售证明书和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 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襄阳市金城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襄阳市前进路19号);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襄阳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刘 涛
电 话:1397222451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建设路12号长源大厦A座13-1室
联 系 人:宰 珩
电 话:0710-3276956 1379775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