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交通指挥中心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ZHGP2014-C237】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交通指挥中心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6月12日起至2014年6月1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因横琴长隆海洋王国的开业,横琴新区和南湾地区成为我市新的交通吸引点和聚焦点,车流、人流增加,交通组织难度加大,排堵保畅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强横琴及周边地区的现场交通指挥调度,交警支队拟在拱北口岸分局建设现场交通指挥中心,使用视频显示系统。
3、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为加强横琴及周边地区的现场交通指挥调度,交警支队拟在拱北口岸分局建设现场交通指挥中心,使用视频显示系统,屏幕总规格为4120mm×1157mm, 为确保产品的兼容性,需保证液晶显示单元、拼接墙显示应用管理系统、支架、线缆为同一品牌。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负责人为投标代表则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持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 持有广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证;
5) 该项目需调用珠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里的视频资料,因此需持有珠海市视频应用管理平台原生产厂家的有效接入证明。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需调用珠海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里的视频资料,而珠海市视频应用管理平台原生产厂家(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为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接口及技术支持。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300万元以上):不需要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晓春,电话:8642558,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钟丽仪,电话:2538229,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201室。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