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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吴镇中心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06-11 来源: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4610
招标编号:DW-ZB2014-019
 
    受招标人的委托,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东吴镇中心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子包号
招标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
1
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具体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需满足现场总体进度要求,具备调试条件后15天内完工。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现场。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二)、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钟公庙支行
    号:32030122000011941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于618日下午16:00时之前必须入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投标单位不得以现金的形式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号:8120 0101 3020 2180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额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内退还】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610日至20146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吴镇公共交易站办公室【东吴镇镇政府3号楼1楼】。
9.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72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吴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东吴交警中队二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4721400(北京时间)在东吴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东吴交警中队二楼】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人
采购单位: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名称: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
    话:05742890025818667821482
    真:057428900258
   人:叶露红、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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