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2
项目名称:设备购置--操场LED大屏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14390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用途:教学
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要求 |
交货期及地点 |
备注 |
1 |
亮真彩色屏体 |
㎡ |
40.14 |
前维护,三合一、表贴 |
2014年7月30日完成,地点:校内 |
1、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2、本项目不涉及进口 |
2 |
标准单元箱 |
台 |
98 |
铝箱体640×64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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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示屏控制主机 |
台 |
1 |
DVD刻录/集成声卡/集成千兆网卡/独立显卡/光鼠/防水功能键盘/19/L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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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6、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8、针对本项目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9、投标商需提供本地化服务,要求在北京有固定的维修基地(销售网点无效),并提供地址、电话及维修人员名单、场所相关证明文件;
10、近三年(2011年5月-2014年5月)内,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指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需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含北京维修基地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6、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原件;7、近三年3个同类业绩合同;8、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含有项目负责人)、纳税证明文件(含有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审核备案后方能购买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
项目控制金额:1011230.00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购买文件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150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7月3日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17号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33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010- 68454176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82600071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