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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文化中心电影院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4-06-2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开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县文化局的委托,就开封县文化中心电影院建设工程设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NKX-2014-10

  二、项目名称:开封县文化中心电影院建设工程设计

  三、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县文化中心和电影院位于纬三路北临,占地32.4亩(党校园内12.4亩、党校东临20亩),其中文化中心按4000平方米进行建设(文化馆2000平方米、图书馆2000平方米),电影院按能容纳800-900人标准建设。

  2.设计周期:20 日历天;

  3.工程施工总投资:约为2400万元;工程设计投资:约24万元。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中标单位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2个月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201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开封县建设银行三楼)报名。

  2、报名须知:报名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2个月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县文化局

  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 15938551010

  代理机构:河南开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371-23801941/18903822088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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