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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06-23 来源: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4)0035]对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ZS00CL03)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0851-1461ZS00CL0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30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ZS00CL03
3.    项目名称: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监控设备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人民币 16.3 万元
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1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3    投标人须具有省技防办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书,非广东省注册企业另需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6.4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5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7.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6月20日-2014年6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7.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7.3.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7.3.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11年1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3.5     投标人须具有省技防办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书复印件,非广东省注册企业另需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3.6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7.3.7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7.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7.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报价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7.5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8.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1日 14:00- 14:30
8.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4年7月1日 14:30
8.3    谈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9.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兴中道73号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0-88269277
1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0067
邮政编码:528400
电邮:CL88229150@163.com
传真:0760-88220067
网址:www.chinapsp.cn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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