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委会、双机备份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4503301/2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二环北路1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胡主任 0311-850515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河北省物流集团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02605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1标段:数字化审委会系统采购;2标段:双机备份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用
项目供货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商,1标段还需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代理公司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资质证书(1标段提供);7、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书(1标段:数字化审委会系统软件,2标段:双机备份系统软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24日开始,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河北省物流集团12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金圆大厦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方式:0311-87026050
传真电话:0311-87892432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789243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