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4150204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安全防范系统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安全防范系统维护工程;
2、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营口市;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本工程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安全防范系统维护工程。包括新增网络高清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大屏幕电视墙、新建监控操作系统,改造现有运行的泰科监控系统、周届防范等,及以上各系统的调试、验收、保修期内保修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计划工期:
2014年7月20日――2014年8月1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4年6月27日-2014年7月1日9:00-16: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7月17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栾强
电 话:0417―35027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彭 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