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和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数字城管视频监控和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标号:XCGZX2014-0091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和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其数字城管视频监控和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6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数字城管视频监控和视频会议系统
原招标项目编号:XCGZX2014-0091
原公告日期: 2014年6月20日
原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及内容:
1、A标段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条件中“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改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A标段招标文件第4页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改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出具授权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A标段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委托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请自行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委托投标授权书》中的“法定代表人”除外。
4、A标段招标文件第13页采购设备清单中 “25日常运营(包括每个监控点4M的宽带接入费、电费等),投标方须单独对此报价,作为签订后续运营合同的依据”改为“日常运营(包括每个监控点4M带宽的数据电路接入费、电费等),投标方须单独对此报价,该项报价每年不超过30万,须作为后续运营五年的承诺,此报价不计入本项目总报价”。
5、B标段招标文件第9页评分标准中“业绩:投标人工程投影机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4分)”改为“业绩:投标人使用工程投影仪的视频会议系统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4分)”。
6、B标段招标文件第33页3.1.1高清投影机中显示技术“3LCD技术, 0.76寸液晶板”改为“3LCD技术(0.76寸液晶板)或3DLP技术”;对比度“手动光学变焦,手动聚焦,手动位移”改为“手、电动光学变焦,手、电动聚焦,手、电动位移”;删除“关机冷却时间0秒瞬时关机”;删除“投影机尺寸:≤510 x 410 x 180 mm(安装位置所限)”。
7、B标段招标文件第34页3.1.3专用支架中“规格为540*450*500”改为“规格为适应投影机尺寸”。
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4年6月30日
三、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中心综合部,传真:0510-82704033,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杨蕾、厉嘉元
联系电话:0510-82708966
传真电话:0510-82714886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邮政编码:214121
网址:http://zfcgzx.chinawuxi.gov.cn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