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原阳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播出机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播出机房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原交采2014GB21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与安装期: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对数字播出系统、数字音频处理器、数字切换器等内容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河南省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省内具有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3.3、具备本项目产品供应能力的广播电视设备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播出系统生产厂家的广电总局测试报告,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5、所投硬件产品由招标方指定配置;
3.6、所投软件由同一品牌制造商生产,以保证产品兼容性;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 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上午9 时整,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原阳县财政局西配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155166035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371-655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