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禹州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禹州市人民法院三同步两公开(数字化法庭系统)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编号:YZCG—T2014128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数字化法庭系统(此系统要求与全省法院核心审判数据无缝挂接)
四、供应商报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庭审应用系统必须与法院现有核心办案软件无缝挂接,投标时需要提供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商无缝对接证明及产品有效授权书;
3、供应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4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联系人: 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 真:0374—2076770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