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询 价 公 告
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用车GPS定位设备
公告期限: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0日
询价时间:2014年7月11日下午14:00--15:00
采购人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1—1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X2014—69#
二、采购内容:业务用车GPS定位设备,预算资金共计为9.54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四、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二)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三)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六、报价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211询价室
七、其它事项: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若发现相关不存在符合该技术参数产品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电 话:0546-8902313
传 真:0546-8902318
地 址: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211询价室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DYZCX2014—69#
东 营 市 政 府采 购
询 价 文 件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本询价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用车GPS定位设备
(二)预算资金:预算资金共计为9.546万元。
(三)采购内容:本询价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报价的包分解后进行响应。采购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二)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 2014年7月11日下午14:00—15:00。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211询价室。咨询电话:0546-8902313、8902318。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两份,一份与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另一份单独提供);
2、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内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款资信证明的,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未提供资信证明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询价文件中确定的“供货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供货时间”以后的有效。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如果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但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保密等部门禁止采购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当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应优先确定供应商供货时间短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在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报价相同,供货期限也相同时,优先确定报价时间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报价。
1、询价小组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并进行确认。
2、根据以上节能、环保确认结果,以供应商一般产品最低报价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分别计算节能、环保的价格扣除数额,确定报价调整金额。
报价调整金额=报价总额-[(一般产品最低报价×节能5%)+(一般产品最低报价×环保5%)]
3、以报价调整金额与一般产品供应商报价比较,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B:所有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时,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C: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的,不能以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将取消该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若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映的不存在符合该技术参数产品等问题,询价小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核实。若情况不属实,可以继续进行;若情况属实,询价小组必须停止本次询价活动。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向政府采购办公室综合组和业务管理组反馈情况并存档。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
六、成交结果公告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上进行公告。
七、签发成交通知书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加盖公章,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见证方加盖公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二)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产品质量免费保修、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八、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于2014年7月16日签订完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九、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货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所需的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系统调试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要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各部分设备技术参数严格匹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设备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付款方式。在所有设备交付验收合格无问题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90%的项目资金,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支付10%的剩余资金。
(六)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更改本项目确定的内容、质量技术要求。
(七)成交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供货时间后五日内仍不能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八)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
1、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2、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3、普通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功能参数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8日
附件1: |
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
备注 |
1 |
业务用车GPS定位设备 |
35 |
部 |
普通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功能、数量、参数及要求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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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报价:
1、请详细注明规格参数、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承诺等。
2、报价包括: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注明最迟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日期。
4、供应商所报项目的报价表务必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政府采购询价
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2014年 月 日东营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DYZCX2014— #),我公司对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附:本次政府采购询价各品种报价明细表(可按本表格式扩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及生产厂商 |
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承诺总价(元) |
承诺供货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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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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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人民币) |
小写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
2014年 月 日
附件3: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一、普通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功能参数要求,共35部设备。
所投车载终端设备应集GPS 定位系统技术、GSM 通讯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防盗、报警技术于一体,可对移动目标的位置、安全、运行、技术状态进行全天候的的监控,能够提供实时定位、车队管理、物质管理、远程测量、图片采集等多项服务。产品应具有防尘、防淋水设计,同时也支持在恶劣工作环境工作。
1、配置要求:
标准配置:GPS终端、GSM天线、GNSS天线、主电源控制线束、报警按钮内置电池。
2、参数要求
l 采用工业级模块,高性能GPS模块;
l 支持彩色导航显示屏等3路RS232外设接口;
l 支持5000条轨迹存储,以及盲区数据补发;
l 支持TTS显示屏的语音播报;
l 支持3个开关量检测、3个开关控制电平输出;
l 支持1路模拟量检测;
l 支持以短信或者无线数据远程配置任何参数;
l 机壳应采用密封设计,防淋水,使设备安全性和稳定性更高;
l 外接引线接头应全部采用航空头,牢固结实。
l 工作电压: DC9~30V
l 最大工作电流: ≤350mA(电压12V)
l 静态工作电流: ≤200mA(电压12V)
l 温度范围 :
Ø 工作温度:-30℃~70℃;存储温度:-40℃~85℃
Ø 内置电池: NiH电池组 +4.8V/500mA
l GPRS/GSM通信参数:
Ø 四频段:850/900/1800/1900MHz
l GPS定位参数:
Ø GPS全球卫星定位
Ø 接收频段:L1:1575.42MH;
Ø 接收通道:搜索:66个;同步:22个
Ø 定位冷启动时间:<32s
Ø 定位接收机灵敏度: -165dBm(跟踪);-153dBm(捕获)
Ø 定位精度:<10米(普通)
Ø 定位冷启动时间:<31s
Ø 定位热启动时间:<1s
Ø 重新捕获时间:<1s
Ø 定位更新周期: 1秒/次,可终止并进入休眠状态
Ø 定位速度精度:≤0.1m/s
Ø 接收机电流:≤28mA
3、功能要求:
位置跟踪、位置查询、里程统计、车辆调度、省电控制、短信功能、语音提示、紧急求助、车载电话、电话监听、呼叫限制、多种通讯方式、报警(断电报警、在规定时间段外行驶报警、非法发动车辆报警、路段超速报警、防劫报警、越区域报警)、外设数据透传、通信盲区定位数据补发、定时上传行驶数据、事故疑点数据、机内温度检测。
二、3G视频传输车载卫星定位录像设备,共1部设备。
型号:XSE-DVR-F5 品牌:朝宇慧科
1、功能参数要求
采用高集成度H.264 ASIC,图像画质优秀,使用SD卡作为录像存储介质,实现视频监控、远程管理及基于中心数据库的回放分析,支持GPS,3G和Wifi等模块、能实现多通道同步回放、录像和GPS等数据的同步回放,方便录像分析。
2.技术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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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 |
视频输入 |
输入方式 |
4路视频输入(PAL/ NTSC 1.0Vp-p,75Ω) |
压缩方式 |
H.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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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 |
主码流:CIF、可对每个通道独立设置帧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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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通道可独立设置亮度/对比度/色度/饱和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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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码流:C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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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 |
5级画质可选:最好、良好、好、普通、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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帧率 |
录像帧数可调,PAL 1~25fps,NTSC 1~30fps (分级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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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输出 |
输出方式 |
2路视频输出(PAL/ NTSC 1.0Vp-p,75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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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 |
显示模式 |
单画面、四画面显示预览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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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 |
开机录像、手动录像(预留)、定时录像(预留)、预录像(预留)、报警录像(预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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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字符叠加(如车牌号、时间、特殊标识)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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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时间、进行快速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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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 |
音频输入 |
4路输入 10KΩ 500-2000mV/1通道做对讲语音输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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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输出 |
1路音频输出/对讲喇叭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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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 |
支持双SD卡存储,最大6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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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报警 |
报警条件 |
4路I/O输入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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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信号丢失自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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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报警(可设置报警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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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输入 |
4路输入需要光耦隔离,能够支持24V的电压输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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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输出 |
1路继电器隔离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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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蜂鸣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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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隔离 |
报警输入、输出接口具有硬件保护功能,以防主板受到外部电压冲击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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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指示 |
LED输出 |
电源、运行灯、故障指示、录像状态、视频丢失、SD1卡状态, SD卡2状态,GPS、共8个LED 1.电源指示灯:有电常亮,没电常暗 2.机器运行灯:开机及升级时灯闪亮,开机正常后常亮,关机后自动熄灭 3.故障指示灯:例如机器内部硬件损坏造成的机器不正常工作,故障指示灯能常亮提示,否则常暗 4.录像状态灯:机器正常录象则常亮,否则常暗 5.视频丢失指示灯:如果一个探头丢失,视频丢失指示灯亮 6.SD卡状态灯:有卡插入常亮,没有常暗 7.HDD状态灯:有SD2卡插入常亮,没有常暗 8.GPS状态灯:有GPS常亮,没有常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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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线接口 |
1个红外线 遥控器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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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
语言支持 |
支持简体中文、英文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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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 |
支持红外线遥控器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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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菜单(OSD)图形用户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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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二级用户操作权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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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日志 |
内置时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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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系统日志记录功能,可以记录系统的开关机、系统设置、操作等各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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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电压 |
6V~36V输入(6V-70V用于火车及轮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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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出电压 |
5V@2A,12V@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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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 |
<=15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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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需求 |
用户管理 |
密码保护:预留超级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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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设置和设备操作功能需要合法登陆后才能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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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机及开关机 |
待机:所有的输出电源自动断电,设备内部除了单片机及实时时钟关联部分外,均断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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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机: ①遥控关机:在任何模式下,使用遥控器都能够关闭设备至待机状态 ②支持遥控开机:在任何模式下,只要设备有电,使用遥控器都应能够打开设备 ③点火模式:即检测到点火信号为打开状态时,延迟5秒后(规避电源剧烈干扰)设备启动;检测到点火信号为关闭状态时,触发关机逻辑[例如:可检测车钥匙开关信号,信号幅度为:0~36V。0~5V:认为车钥匙关闭;6~36V:认为车钥匙打开 ④定时模式:即在指定时间开机,指定时间触发关机逻辑。 ⑤延时关机:在触发关机逻辑后,等待一段时间关机,延时关机时间在0—1小时可设,此功能由软件界面上的开关控制是否生效,如果设备正在被用户操作,则等待操作完成后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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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设置 |
遥控操作:遥控可设置各种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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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导出本机设置,生成配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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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①可修改录像画质、帧率 ②可关闭某通道视频录像,可关闭录制声音的功能 ③当用户设置的参数非法(设备无法完成)时,应提示用户重新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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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D叠加信息 |
每台设备拥有独立的编号,可设置车牌号码、司机编号、公司信息,通道名称并可以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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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关于时间:可在预览画面显示与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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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法:可输入字母(分大、小写)、数字、及标点符号输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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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超时:在操作界面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未能收到操控命令,则自动切换到正常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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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升级:本机支持通过网口、SD卡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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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导出 |
支持通过SD卡快速导出系统日志,与配置信息等文件,按界面上的“导出”或“备份”按钮实现完成文件的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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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回放 |
支持按时间,通道号检索录像文件,检索列表应标出录像序号,时间、文件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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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搜索到的文件可进行指定时间点进行回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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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指标 |
工作温度 |
启动温度0℃~ 60℃,工作温度 -10℃~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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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温度 |
-40℃~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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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特性 |
所有的接口均能够抗静电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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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尺寸 |
16CM(长)X 15CM(宽)X 5.5CM(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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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功能 |
GPS(可选) |
实现对车辆的轨迹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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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可选) |
能实现远端实时监控和数据下载,可直接通过WIFI网络下载车载录像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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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可选) |
实现远程传输图像,GPS坐标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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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接口 |
网络通信 |
RJ45,10M/100M自适应网络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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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行接口 |
支持3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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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端配套软件 |
PC端回放分析 |
支持2×、4×、8×、16X、60×倍,快进播放, 8×、16×、60×倍快退播放,慢放,帧放,暂停,支持4路回放,可进行备份成AVI格式的录像文件方便通用播放器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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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网络型设备) |
通过有线/无线网络实现视频预览、GPS上传、报警上传及中心命令下发、参数配置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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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软件(网络型设备) |
通过服务器对各个的监控终端平台进行管理、调配 |
三、行车记录仪22部。
带8G内存卡,采用内置布线的方式,前后均安装高清摄像头,支持倒车后视功能,兼顾各高低配车型,循环录制,自动覆盖,随时记录车辆行驶状况。
四、手机客户端软件要求
安装卫星定位监控应用软件功能说明:
系统配置:操作系统:Android 4.0 以上;屏幕分辨率 800*480以上;内存 1G ;支持wifi、3G、GPS。
1.地图显示,显示车辆在地图上的位置,放大、缩小、平移,点击显示车辆运行信息
2.车辆列表,按照单位-车辆 显示车辆车牌号、在线情况。
3.历史回放,回放某一辆车的某一天的历史轨迹,显示在地图上,报警点不同颜色显示
4.实时接受报警信息(越区、超速等等),并显示在地图上。
5.统计报表 报警查询、文字信息查询、报警统计、里程统计
6.车辆监控-位置查询、车辆跟踪、收发文字信息、收发图片、设置超速等。
7.上传自身位置、地图上标记自身位置。
五、其他要求
l 项目完成时间: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安装验收完毕;
l 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提供全年无休7×24小时服务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技术工程师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
l 所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l 在设备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l 对本次项目所提供的全部产品(设备)实行1年免费上门保修,其中软件产品免费终生升级。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免费更换。且保修期内,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差旅费等支出)由供应商负责;
l 对所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保修期过后,器材维修、零配件更换只向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收取成本费;
l 项目安装完成后,免费提供5天以上相关软硬件操作使用的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