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林州市第七中学委托,就林州市政府采购网络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林州市政府采购网络监控系统项目
1.2采购编号:LCG2014-97-081
2、投标人条件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并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生产或销售企业;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文件及相关通知,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7月11日—7月17日17:00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8月1日下午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地点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公告期内(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7.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的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8、联系方式
8.1 采 购 人:林州市第七中学
地 址:林州市第七中学
联 系 人:申老师
电 话:13938696317
8.2 采购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振林路27号,市财政局西院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2—6831638
电子邮件:6831638@163.com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