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项目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谈判时间:2014年7月24日下午15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东营区新区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4-96#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机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9.8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四、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营区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546-808220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营区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八、监督单位: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