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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系统集成项目

2014-07-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1、招标文书编号:FJJF20140053(2014长财购计[018]号)

2、招标项目内容:长乐市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长乐市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系统集成项目 系统集成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长乐市公安局 0591-28802921 长乐市

3、预算资金:10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07-15至2014-08-04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李茹 7、联系电话: 0591-87580399 传真: 0591-87582611 公司网址: Http://www.fjjfjt.com E-mail: fjjf10@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含)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最新(有效)、清晰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的,所有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截标时间: 2014-08-05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4-08-05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7612110182600001386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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