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委托,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高速公路卡口监控系统及缉查布控联网平台公开招标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注:本项目整体投标,整体定标,只接受投标供应商唯一方案报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壹级)”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壹级)” 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所投卡口产品符合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或GA/T 832-2009《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约定现场踏勘具体时间,根据约定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由采购人提供现场勘查证明(原件盖章)。(注:投标人现场勘查时应注意各种安全事项,勘查时自己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需告知安全事项并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4、提供所投卡口产品符合GB/T 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所投卡口产品符合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07月28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标书编制部702室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6楼或7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报名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 地 址:长沙市经开区交警总队高支队 项目答疑人:张志伟 联系电话:0731-84068296 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楼702室) 联系人:阎永逵 联系电话(传真):85166573 E-mail: hnszcgzx@163.com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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