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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教育局录播教室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4-07-22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采购

 

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 批复号: (2013) 部门 127 号 ]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录播教室设备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GZJD2014-XF-G004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录播教室设备
(国产产品)
1
图像跟踪系统、高清录播主机、录播教室软件管理服务平台、高清云台摄像机
353557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 、须提供录播教室系统中的图像跟踪系统(含跟踪主机、配套软件、定位摄像机)、高清录播主机(含配套用软件)、录播教室软件管理服务平台、高清云台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须提供所投图像跟踪系统中的配套软件、高清录播主机中配套软件、录播教室软件管理服务平台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 / 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昌市孺子路 47 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 : 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法: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江西省信丰县教育局
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西路 58 号 地址:信丰县县政大院
电话: 0797-3382536 电话: 0797-3322007
传真: 0797-3382536 联系人:黄先生
邮箱 : gzjdxf@sina.cn
联系人:陈婧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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