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监控中心网络设备及系统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XSDZS-C2014007)采购公告。现将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1、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1)★招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①正本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②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各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唱标信封”没有按要求提供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函”的,将导致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③信封或外包装正面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封套均应按以下格式标记:
“递交: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退回
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迟交的投标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
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和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人:简小姐
电 话:0760-8887388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富湾东路8号1卡
联 系 人:黎小姐、余小姐
电 话:0760-88167166 传 真:0760-88167122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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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认 回 执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公司已收悉《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监控中心网络设备及系统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该文件内容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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