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对所需政法业务装备远程提讯系统、视频直播系统、访客登记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巩义市政法业务装备远程提讯系统、视频直播系统、访客登记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巩财招【2014】92号
三、项目内容:政法业务装备远程提讯系统、视频直播系统、访客登记系统,云台摄像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3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8:00)
六、报名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
七、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八、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23711698
八、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