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礼堂舞台配套设备的补充公告
标号: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SZLH2014-G-016-A标的补充公告
1.将原招标文件“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礼堂舞台配套设备的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要求,经营范围具有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工程设计安装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建筑智能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要求,经营范围具有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工程设计安装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综合性能及授权(22分)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或高于标书的参数基本要求,得13分,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但该偏离不得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投产品主要设备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产品厂家盖章的彩页、样品图册或厂家的产品参数表,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产品厂家盖章的彩页、样品图册或厂家媒体发布的产品参数表为准;如不提供由评委评定并扣去相应的得分。 最高13分
2、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在市场上认同的程度、品牌的历史、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服务体系的完善性等方面确定投标人设备的品牌档次,由评委在0-3分打分; 3分
3、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舞台灯光系统主要设备常规灯、LED灯、电脑灯、电脑灯控制台,舞台机械系统部分电机、减速机的授权书及技术服务支持的承诺书(如投标单位为设备生产厂家的,无需提供授权),每提供1个得1分,;如多个设备均为同一品牌的,须在项目授权书中注明产品明细。 最高6分
(三)提供所投设备样品、图纸、动画、效果图(23分)
1、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舞台灯光设备样品:B、演出厅灯光系统:19度定焦成像灯、三基色柔光灯、LED染色PAR灯、高效光束摇头灯、电脑灯控台(共五样);样品评委按质量外观分上高低两等,分别按每样灯具1-2分给分,总分10分。 10分
2、提供所投舞台机械设备样品可在开标现场演示升降的比例仿真吊杆模型1个 4分。
3、提供针对本项目图纸,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3分。
4、提供针对本项目效果图,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3分。
5、提供针对本项目动画,符合招标文件内容,时长不高于5分钟 3分。
(四)售后服务承诺及施工组织方案(9分)
1、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叁年)的得1分;在满足一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 ,最高2分。
2、维修响应时间要求:满足1小时内响应,3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在苏州地区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的得 2分
3、保证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2分
4、根据投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分工、岗位职责、管理力量、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3分
(五)项目组成员资质(2分)
提供苏州地区售后服务点在职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每提供1名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
(六)项目案例(4分)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包含舞台幕布及舞台机械及舞台灯光系统集成工程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50万(含)以上的,每项业绩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查验,没有提供的不得分,且提供合同原件不得重复)。 最高4分
(七)企业规模及综合实力(8分)
1、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分。
2、提供2012、201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财务报表以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原件为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2011年以来获得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 1分。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缺项不得分。2分
5、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 2分
(八)其它(2分)
1、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1分
2、提供产品的其他附加优惠条件;(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优良服务措施) 1分
现修改为“第七章评分标准/二、综合评分标准:二)投标产品综合性能及授权(22分)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或高于标书的参数基本要求,得13分,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但该偏离不得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投产品主要设备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产品厂家盖章的彩页、样品图册或厂家的产品参数表,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产品厂家盖章的彩页、样品图册或厂家媒体发布的产品参数表为准;如不提供由评委评定并扣去相应的得分。 最高13分
2、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在市场上认同的程度、品牌的历史、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服务体系的完善性等方面确定投标人设备的品牌档次,由评委在0-3分打分; 3分
3、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舞台灯光系统主要设备常规灯、LED灯、电脑灯、电脑灯控制台,舞台机械系统部分电机、减速机的授权书及技术服务支持的承诺书(如投标单位为设备生产厂家的,无需提供授权),每提供1个得1分,;如多个设备均为同一品牌的,须在项目授权书中注明产品明细。 最高6分
(三)提供所投设备样品、图纸、动画、效果图(23分)
1、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舞台灯光设备样品:B、演出厅灯光系统:19度定焦成像灯、三基色柔光灯、LED染色PAR灯、高效光束摇头灯、电脑灯控台(共五样);样品评委按质量外观分上高低两等,分别按每样灯具1-2分给分,总分10分。 10分
2、提供所投舞台机械设备样品可在开标现场演示升降的比例仿真吊杆模型1个4分。
3、提供针对本项目图纸,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3分。
4、提供针对本项目效果图,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3分。
5、提供针对本项目动画,符合招标文件内容,时长不高于5分钟 3分。
(四)售后服务承诺及施工组织方案(11分)
1、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叁年)的得1分;在满足一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 ,最高2分。
2、维修响应时间满足3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得2分。
3、在苏州地区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苏州地区售后服务点在职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对大型活动提供技术和人员保障 得 2分
4.其它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2分
5、根据投标人的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分工、岗位职责、管理力量、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3分
(五)项目案例(4分)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包含舞台幕布及舞台机械及舞台灯光系统集成工程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50万(含)以上的,每项业绩得1分,(提供合同原件查验,没有提供的不得分,且提供合同原件不得重复)。 最高4分
(六)企业规模及综合实力(8分)
1、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分。
2、提供2012、201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财务报表以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原件为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2011年以来获得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 1分。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缺项不得分。2分
5、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 2分
(七)其它(2分)
1、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1分
2、提供产品的其他附加优惠条件;(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优良服务措施) 1分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