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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系统改造设备第二次采购的公开招标

2014-08-01 来源:浙江省开化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开化县公安局委托,就看守所安防系统改造设备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HZFCG-2014-19(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看守所安防系统改造设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和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司或衢州的网络运营商(含开化分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总公司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招标采购文件免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hggzyjy.com/)下载。
    根据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14年7月23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0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日 14:00
    六、投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七、开标时间:2014年8月11日 14:00
    八、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5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转账或电汇三种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户名):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开化县信用联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293517
    十、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3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0-6016598
    传真:0570-6016598
    附件下载:开化县看守所安防系统改造设备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正式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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