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投标人应持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份(A4幅面),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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