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法庭弱电系统采购安装
项目公告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庆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法庭弱电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法庭弱电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1.2采购编号:dlzb2014-24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范围:
采购清单如下表:(专业设备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采购清单中全部产品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5供货期:中标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1.6交货地点:鹤庆县人民法院
2.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1.1具备国内注册的生产或销售针对本项目设备器材的企业法人资格;
2.1.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B证;
2.2.2 投标人具有针对此项目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
2.2.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器材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4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智能化项目业绩(不低于200万元)2个;
(以上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理市建设东路17号苍洱月度假酒店西二楼原下关饭店)。
3.2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理市建设东路17号苍洱月度假酒店西二楼原下关饭店)购买采购文件。
3.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600.00元,若需要邮寄另加手续费(含特快专递费)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售后不退。
3.4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出示以下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公司收存):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应要求的许可证;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2014年9月8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大理市万花路全民健身中心南面政务大楼四楼)。
5. 发布媒介
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庆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872-4133536
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理市建设东路17号苍海月度假酒店西二楼(原下关饭店)
联系人电话:0872-2195559
传真:0872-2195560
联系人:佘先生 原女士
2014年8月13日
鹤庆县人民法院弱电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