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M-2014-08-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长财预指[2013]1690号及长财城指[2014]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2.2工程规模:25452.51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亚泰大街6555号
2.4 建 设 期:计划开工日期: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华苑宾馆3010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1399.99万元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公安消防支队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A座602室
联系人:李大勇 联系人:马东明
电 话:18643111295 电 话:0431-8553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