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GC2014252 赣州移动第二通信楼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一) |
1、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是2009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6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项目,按江西省规定,打八折即为符合业绩,本项目560万元大于八折,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答:本项目业绩设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考虑到智能化项目的特殊性,本工程业绩规模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
2、该项目业绩设定过高,按规定测算【(控制价-暂列金)*80%】,不应超过540万。
答:本项目业绩设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考虑到智能化项目的特殊性,本工程业绩规模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
3、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是2009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6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项目,按江西省规定,打八折即为符合业绩,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应由687万减去15万暂列金为672万,打八折后为537万,不是560万,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答:本项目业绩设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考虑到智能化项目的特殊性,本工程业绩规模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
4、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赣建字[2013]1号文第十七条:“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中标合同金额达到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80%即视为符合”,暂列金按规定不包含在合同估算价内。因此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应为:招标控制价:6874924.52元-暂列金:150000元=6724924.52元,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中标合同金额达到6724924.52*80%=5379939.616元视为符合业绩。所以本项目业绩应调整为: 5379939.616元及以上。
答:本项目业绩设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但考虑到智能化项目的特殊性,本工程业绩规模调整为“2009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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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4-8-18 11:3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