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京剧院关于凤凰剧院舞台吊杆更换改造等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0336 FJXCJFZ(2014)GC045号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京剧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XCJFZ(2014)GC045号(2014闽财购计[0336]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京剧院关于凤凰剧院舞台吊杆更换改造等系统集成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凤凰剧院舞台吊杆更换改造等系统集成项目 |
系统集成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京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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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137.0000 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4-08-15至2014-08-31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
6、联系人: |
谢丽珍 |
7、联系电话: |
0591-87571681 |
传真: |
0591-87571681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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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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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综合技术能力舞台机械专业资质甲级技术资格证书或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综合技术能力舞台机械专业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3.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演艺设备专业机械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人事部门颁发的(机械类)主任舞台技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 5.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4-09-10 09:0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4-09-10 09:0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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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石狮农商行福州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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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907063 001001 000001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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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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