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408070036、201408070039)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广西近岸海域实时监测监控能力(三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近岸海域实时监测监控能力(三期)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4-G1-1308-TZJS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多参数水质分析仪1套,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1套,总磷分析仪1套,总氮分析仪1套,氨氮分析仪1套,气象监测仪1套,集成系统1套,固定站房(改造)1套,浮体(带GPS/航标灯/雷达发射器/120瓦太阳能系统)4套,数据接收及监控系统4套,在线营养盐监测仪(氨氮/硝氮/亚硝氮/正磷酸盐)6套,多参数仪主机4套,温度/电导探头4个,pH探头4个,光学溶解氧探头4个,叶绿素探头4个,浊度探头4个,蓝绿藻探头4个,气象监测仪1套,在线流速流向仪1套,数据服务器1台。B分标:广西近岸海域实时监测监控能力(三期)项目的浮标投放、河流入海口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通讯保障技术方案编制及实施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A分标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B分标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B分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海域使用论证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282600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95000元,B分标:5000元。
2.投标人应于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孙娴、杨灵洁 0771-4910118 传真:0771-4915006
售标书处、财务室传真:0771-282600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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