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现对我司询价采购的2014-HCXJ-459-多媒体及广播设备采购项目作如下更正:
询价文件中第20页“★6、样品:B合同包询价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上述技术要求的移动授课终端产品1套”现更正为“★6、样品:C合同包询价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上述技术要求的移动授课终端产品1套”。
按询价文件规定,本通知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询价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报价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6588966,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25日
回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4-HCXJ-459-多媒体及广播设备采购的更正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报价供应商:(盖章)
报价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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