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增加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株洲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增加采购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设备增加采购招标
2.政府采购编号:ZJCG—140417
3.采购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算526.2万人民币,资金来源自筹。
4.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标书时需携带的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按期年检合格);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期年检合格);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法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可,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7.投标保证金收取:人民币52000元整。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
9.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招投标大厦七楼交易大厅
10.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上门购买(免费)
1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2014年9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2. 投标人产品测试时间:2014年9月8日9:00时至2014年9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13.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14.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招投标大厦六楼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16.采购人: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三楼
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周文 谭丽萍
联系电话:0731-28681379
传真号:0731-28681378 邮编: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