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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法治文化中心多媒体工程项目

2014-08-27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法治文化中心多媒体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4111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鄞州区法治文化中心多媒体工程 1批 结合鄞州法治文化中心展示空间的实际情况及展示内容,考虑展示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同时提高参观者对展示内容的积极性,利用多媒体及数字化技术作为展示技术,以最新科技,结合独到的数字创意宣传内容,以各类新颖的展示技术吸引参观都,同时做到人机互动方式的展现形式。展厅集多种多媒体展览展示为一体,包括多媒体显示、智能播控、触摸互动、投影等。结合声、光、电效果让展厅极具内涵及吸引力,通过对视频、声音、动画等媒体的组合应用,增加参观的趣味性与娱乐性,给参观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同时加深参观者对法治文化的认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会展服务或多媒体制作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非浙江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浙江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浙江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在浙江地区有经投标人授权的售后服务单位,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和售后服务单位间的授权书或协议等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 2014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  颜小姐 0574-88090098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的以上2份复印件正反面均清晰可见,并在A4纸上呈上下工整排列;另需提供清晰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2365001705@qq.com );所有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以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用,请各投标人能积极予以配合;

  3.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等)。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4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16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三楼开标室(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三楼开标室(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联系人:邱科,  电话:0574-87525882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单琛耘;

  联系电话:0574-87425381、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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